校园建设处主要职责

校园建设处负责校园建设规划与年度校园建设计划编制与实施;基建工程管理;公共设施、校园建筑、景观绿化等维修改造管理;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。

主要职能:

1、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和校舍建设维修需要,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学校校园建设 (维修) 总体规划,编制和报批建设及维修项目的计划(设计) 任务书;

2、根据上级批准的总体计划任务书或单项工程计划 (设 计)任务书,办理征地、拆迁、地质勘探、规划设计许可证、施工方案申批,组织委托设计,组织施工图设计,办理开工审批,办理投资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等项目前期工作,做好 “三通一平”等建设准备工作;

3、按招标投标法规定,协助组织施工招标,确定施工队伍,签订施工合同,委托工程管理、质量监督,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,协调建设中的矛盾,组织竣工验收;

4、根据批准的单项工程概算和年度财务计划,编制用款计划,合理使用资金,有效控制投资,办理工程预算初审和决算的送审,办理工程款的拨付、结算;

5、按工程需要和合同,协助组织设备、材料的订货、采购、提运、保管和供应,办理货款结算;

6、按基建资料归档的要求,做好各项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程后期工作;

7、负责组织、实施、审批校园小额维修项目,负责小额维修项目保修工作;

8、做好已竣工工程保修期内工程的回访、保修工作,协调施工单位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。